海拔2700米高山上的小学,有了“玫瑰梦想球场”******
山村学校,有了“玫瑰梦想球场”
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的瓦吾小学,地处海拔2700米的高山上,因其常年云雾缭绕,当地人称呼它为“云端小学”。近日,一座标有玫瑰图案的崭新足球场,在这所群山环抱的小学里正式落成启用。
“这个球场是我们全校师生一直以来的梦想,我们会比之前努力百倍千倍。”瓦吾小学校长曲比史古说,“有了新的足球场,孩子们的童年在这里会非常开心。”
这个球场是由中国女足联合国内企业及球迷共同捐赠的全国第二座中国女足主题球场“玫瑰梦想球场”。从此,瓦吾小学这些大山里的孩子们可以告别泥地沙地,更加自由地在这里奔跑、踢球、追梦了。
“让山村学校成为一个有梦想的地方”始终是校长曲比史古的梦想。
他一直认为:“如果知识文化是孩子们走出大山最主要的路子,那么艺体就是孩子们走出大山的另一条路。”于是,很早以前他就决心带领孩子们练习踢足球。
然而,受地理条件以及经济实力所限,“云端小学”的孩子们的追梦之路要比别的孩子艰难许多。曲比史古带领老师、家长和孩子们,硬是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两个足球场,开始了孩子们的追梦之路。
渴望了解山外世界并走出大山的孩子们很快就对足球有了强烈兴趣,两座简易球场成为全校超过一半孩子们的“梦想乐园”。不久,瓦吾小学男女足球队相继诞生。他们每天利用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训练,能入选校队成为孩子们最骄傲的一件事。
曲比史古每天在带领数十位女足队员训练的同时,也抓住一切机会,让孩子们走出山区看一看。他希望通过足球让这些大山里的女孩子收获快乐,也能获得更多可能。“女孩子踢球能够改变传统的观念,让女孩影响女孩,也想让她们享受到踢球的快乐,甚至通过足球让她们走得更远。”曲比史古说。
足球,让“云端小学”的孩子们开始真正有了“大山外的梦”,也成为孩子们走向山外世界的一座桥梁。球队组建后短短五年时间里,他们曾获得县级联赛第二名。踢球踢得好的孩子,进了县城中学,成了校队主力,还有7名队员入选皇家马德里凉山足球项目。他们还和县里的另一所小学组成县队,在四川省“匠心杯”夺冠。
阿作伍勒是一名孤儿,刚入学时,他瘦弱、内向,不爱说话。后来,曲比史古经常带着他踢球,足球让这个男孩慢慢变得开朗起来,他的眼里有了光,脸上也有了笑容。2020年,爱踢球,学习成绩也不错的阿作伍勒,被昭觉县万达爱心学校录取。
即便如此,地处山区、财政条件艰难的瓦吾小学队员们却一直只能在自制泥土球场上训练和比赛,受伤更是经常的事。用曲比史古校长的话说,足球场一直以来都是瓦吾小学最迫切的一个需求,对整个学校的足球氛围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这些大山里喜欢足球的孩子来说,能够拥有一块足球场,真的算是一件‘奢侈品’了。在一块好的球场训练、比赛,这是大家最大的心愿和梦想。”
2022年,在瓦吾小学坚持执教19年的曲比史古上榜当年第三季度的“中国好人榜”,他和孩子们热爱足球的故事也传遍全国,中国足协以及女足国脚们决定一起为这个校园女足队捐赠一座“玫瑰梦想球场”。
2022年7月,当中国女足在东亚杯赛场奋战之时,中国足协联合一家企业发起“送女足一朵玫瑰花”线上助威互动活动,号召大家通过点亮数字玫瑰的特别方式为女足加油。而除了为女足姑娘们加油助威,这个活动还肩负着为另一群大山里的女孩送去一座球场的使命。
这样双向互动的方式,极大激发了网友们的热情,让网友们从单纯的看比赛、分享比赛,变成真正参与到比赛当中,用自己的力量,为中国女足的未来发力。
最终有超过60万网友为女足打call,共筑一座“玫瑰梦想球场”。东亚杯后,中国足协随即宣布,第二座中国女足主题球场—玫瑰梦想球场,将建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瓦吾小学,为这支在土地上训练的校园女足送去一片真正的绿茵场。
经历了疫情、天气等诸多不利因素后,“玫瑰梦想球场”终于在“云端小学”建成。
“以前我们可能是山里训练条件最差的,现在我们有了‘玫瑰梦想球场’,训练条件好太多了!”瓦吾小学女足球员吉牛伍作表示,“这个球场特别软,下雨下雪也能踢。刚刚修好的时候我们都想不睡觉,一直踢到天亮。”
“已经有4所重点中学校长和我联系,让我们提供有足球特长的孩子。这些山里的娃娃有更多机会通过足球走出大山了!”曲比史古说。
中国足协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借助玫瑰梦想球场带来的关注度,这个项目在关注支持中国女足的同时,也开始为这些散落在山区、乡村当中的足球女孩,带去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汇聚了社会各方力量的“玫瑰梦想球场”,在播撒女足精神的同时,也在尽力帮助孩子们实现梦想。
(本报记者 王东)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